查了近年來不法「利用」個人資料的態樣
一、 在Dcard張貼前任全家的個人資料
二、 債權人在臉書張貼債務人的身分證
三、 挾怨在臉書上張貼告訴人的地址
四、 冒用他人個資訂購餐點(拿坡里披薩)
五、 在微信張貼載有個資的起訴書照片
六、 (偷拍)他人LINE對話上傳到限時動態
七、 (陌生人)為求認識而撥打行動電話等等
(上述案例均遭判刑,至於個案是否觸法,仍應委由律師協助分析與判斷)
由於個人資料種類繁多
例如地址、特徵、聯絡方式等等
建議在「利用」個人資料之前✅
先查閱一下個資法或詢問專業人士🙋
以免誤觸個資法或相關法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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