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中律師-郭文程律師】個人資料保護法:近年來非法「利用」個人資料的態樣

查了近年來不法「利用」個人資料的態樣

一、 在Dcard張貼前任全家的個人資料

二、 債權人在臉書張貼債務人的身分證

三、 挾怨在臉書上張貼告訴人的地址

四、 冒用他人個資訂購餐點(拿坡里披薩)

五、 在微信張貼載有個資的起訴書照片

六、 (偷拍)他人LINE對話上傳到限時動態

七、 (陌生人)為求認識而撥打行動電話等等

(上述案例均遭判刑,至於個案是否觸法,仍應委由律師協助分析與判斷)


由於個人資料種類繁多 

例如地址、特徵、聯絡方式等等

建議在「利用」個人資料之前✅

先查閱一下個資法或詢問專業人士🙋

以免誤觸個資法或相關法令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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